有人做過統(tǒng)計,莎士比亞四大悲劇之首《哈姆雷特》的中文譯本多達十幾種,其中膾炙人口的“to be, or not to be”這句經(jīng)典臺詞的譯文卻差不多都是“生存或毀滅”、“是生,還是死”之類的話,即使在今日國人的文章中,引用這些譯文者也屢見不鮮。我在看此劇的電影或劇本時,每到此處,總覺得這位被士兵們譽為“valiant Hamlet”(英武的哈姆雷特)的年輕王子怎么會在殺父之仇、奪國之恨、母親附逆之恥面前獨自抉擇該怎么辦時竟會說出這樣的話來,實在感到不合情理,值得商榷。
“To be, or not to be”到底該怎么譯?
要想翻譯忠實原文,首先就得準(zhǔn)確地理解“to be, or not to be”的含義,我認(rèn)為這關(guān)鍵在于“to be”,因為“not to be”只是前者的反義詞,只能視前者的譯文而定。在英國出版的詞典中,be 的釋義是 exist,中文釋義:生存;exist 的釋義是 (of people) live (esp. in reversed conditions),中文釋義是:(人)生,生活(尤指在逆境中)。以英語為母語的人看到 be 時,自然會聯(lián)想到的它的含義之一是“生活在逆境之中”。那么,哈姆雷特的生存狀況是否與“to be”的含義相吻合呢?根據(jù)劇情,他本是個快樂的王子,父王被謀殺后便乾坤顛倒,除了一個好朋友外,所有朝臣都逢迎攀附于新國王他的叔父,就連自己的母親也改嫁給這個謀殺親夫者,而王子本人整天遭受的是猜忌、鞭撻、譏諷、凌辱、冷眼和鄙視,就連曾經(jīng)心愛他的母親對自己也多是有責(zé)備。哈姆雷特此時的的確確是生活在殘酷的逆境之中。莎翁僅用了一個英語中最簡短的單詞,就確切地描繪出哈姆雷特的艱難窘境,這位文學(xué)巨匠的神來之筆,不得不令人嘆為觀止。然而,漢語中的“生存”和“生”乃至“生活”都沒有英語中特指的這層意思,這些譯文的前面應(yīng)加上修飾語,才能精確地表達出原文的含義。因此,我認(rèn)為可以把“to be”譯為“茍且偷生”,把“not to be”譯為“奮起抗?fàn)?rdquo;。為了簡練起見,將“To be, or not to be, that is the question”譯為“偷生,還是抗?fàn)?,這是個問題”。
撰寫本文期間,看到4月25日《環(huán)球時報》第4版刊登的題為《王子演王子》的照片,說明文中提到查爾斯王子在莎翁逝世400周年紀(jì)念活動上自告奮勇朗誦了《哈姆雷特》經(jīng)典獨白:“是忍辱偷生,還是一死了之”。這里“to be”的譯文倒與我的想法有點不謀而合,然而把“not to be”譯為“一死了之”,我卻不敢茍同。雖然在本大段臺詞略后部分有“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with a bare bodkin”(他可能僅僅用一把小刀就會了結(jié)自己的性命),不過,我覺得這是哈姆雷特想象在忍受凌辱時可能會發(fā)生的情景:忍辱偷生,生不如死,難以忍受,不如一死了之,但是黃泉路上無歸人,又懼怕死后去那未知的國度,于是赤熱的決心失去光彩,猶豫使人變成懦夫。其實,這都是懦弱表現(xiàn)的遞進,而不是“not to be”所表示的與之相反的行為。
根據(jù)人們的思維邏輯,提出看法或問題之后,一般要對所說的看法或問題予以闡述或說明。我認(rèn)為,緊接下來的臺詞就是對前一句臺詞的解釋。“Whether ’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, end them.”(是默默忍受暴虐命運的箭穿石擊,還是奮起抗擊無窮盡的苦難,通過反抗,把它們清除干凈,這兩種抉擇,哪一種更高尚?)看,這把“to be”、“not to be”和“question”的含義詮釋得多么清晰!“Not to be”不應(yīng)是“死”、“毀滅”,更不是“一死了之”的意思,而是“拿起武器”(take arms)進行“反抗”(opposing),也就是說:“抗?fàn)?rdquo;。如果譯為“一死了之”的話,那么“question”(問題)便成為:是偷生,還是輕生,這兩個選擇,哪一個更高尚?這樣的問題豈不是有點荒唐可笑。
或許是在之后的臺詞中多次提到死,從而使人產(chǎn)生了誤解,但我認(rèn)為,那不是思維仍停滯在解釋“to be, or not to be”的含義上,而是思維的推進,是在思考后一種抉擇可能出現(xiàn)的后果。“To die, to sleep No more,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The heart-ache,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That flesh is heir to; ”(死了,睡著了,僅此而已;睡眠的意思是說我們祛除了心中的疼痛,并終結(jié)了血肉之軀必然要承受的千百次自然沖擊)。哈姆雷特心里明白,他的叔父王權(quán)在握,勢力強大,并且仍在加緊制造槍炮戰(zhàn)艦,購買戰(zhàn)具,加強戒備,而自己勢孤力單,如果抗?fàn)幍脑?,以弱擊強,很可能難免一死。我們看到,在這句臺詞里出現(xiàn)了“sleep”一詞,并特意做出了解釋,而說法與前面所說奮起抗?fàn)幩_到的目的十分相似,因此,我認(rèn)為“sleep”實際上是指復(fù)仇后的安息。讀了下一句臺詞,我們便了然于胸:“’tis a consummation Devotedly to be wished to die to sleep!”(為安眠赴死,是虔誠企盼的完美結(jié)局!)依我的理解,這句臺詞的意思是說:報仇雪恨,死而瞑目。一條路是成為懦夫,一條路是完美的結(jié)局,哈姆雷特要作出何種抉擇,不言自明。這使我想起了我國古代有著類似遭遇的楚國大將伍子胥在傳統(tǒng)京劇“過昭關(guān)”中的那些臺詞:“我本當(dāng)拔寶劍自尋短見,尋短見,爹娘啊!父母的冤仇化灰煙。我對天發(fā)下宏誓愿,我不殺平王我的心怎甘。”這兩個人的故事,地隔萬里之遙,時越兩千年之久,雖結(jié)局略異,卻有著異曲同工之妙。
最后,我想提句題外話。世紀(jì)之交時,南開大學(xué)外國語學(xué)院舉辦過一次學(xué)術(shù)研討會,在一次小型座談會上,北京大學(xué)莎學(xué)家辜正坤教授介紹過《哈姆雷特》的寫作背景。他講的大意是:莎士比亞有一位將軍朋友(遺憾的是我沒記住他的名字),曾是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的多年寵臣,位高權(quán)重,但后來女王有了新寵,這位將軍不僅受到了冷落,而且還有性命之虞。于是,莎士比亞根據(jù)丹麥王子的故事寫出了《哈姆雷特》,目的是勸誡朋友。然而,這位朋友沒有聽從莎翁的忠告,結(jié)果最后被女王借故誅殺。如果我的轉(zhuǎn)述沒有荒腔走板而辜教授的考證又與史實無誤的話,殘酷的歷史現(xiàn)實是:茍且偷生,結(jié)果落得個屈辱死去的下場。那么,我們可以設(shè)想,莎翁忠告的要害可能就是這句“not to be”,告誡友人切勿茍且偷生,應(yīng)趁實力尚存,揭竿而起,進行抗?fàn)?。莎翁閱盡人間滄桑又聰穎睿智,我想他絕對不會在生死關(guān)頭給朋友出“死”、“毀滅”、“一死了之”之類的餿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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