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人錢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“老賴”們不會再那么瀟灑了,今后他們乘坐飛機、軟臥,或者住星級賓館,乃至旅游、度假,為子女支付私立學校高額費用等行為,都被法律明令禁止。
請看新華社的報道:
The Supreme People's Court of China Wednesday publicized a judicial ruling to prohibit luxury consumption by people legally in debt.
我國最高法院本周三發(fā)布了司法解釋,禁止欠賬不還的“老賴”進行奢侈品消費。
文中的people legally in debt就是指“老賴”,也就是欠錢不還的人,英語中常用deadbeat來表示“老賴”這個群體。這些人中有相當一部分具備清償能力,但拒不履行法院判決,屬于intentional debt evasion(故意逃避債務),因此最高法院頒布了這項judicial interpretation(司法解釋)對這部分人進行了約束。
報道中的luxury consumption就是“奢侈品消費”,中國目前已經(jīng)成為奢侈品消費的大國。此外,還有人出于虛榮心,進行conspicuous consumption(夸耀性消費,炫耀性購買)。
In debt在表示欠債時,后面可以加to,用于表示“欠某人錢”,或者“欠多少錢”。比如:He's in debt to the extent of $200.(他欠了200美元的債務),I am in debt to Tom.(我欠湯姆的債。)
此外,debt還可以表示“欠人情、欠情債”,比如:The debt that he owed her could never be paid.(他欠她的人情總也還不清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