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考生受漢語影響,一提到“將來”才會有意識地用will, 實(shí)際上will可以表達(dá)“能、將、會、要、就”等多種意義。只是涉及到這樣的地方很多學(xué)員就把這幾個詞當(dāng)作虛詞忽略掉了,以至于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“觀點(diǎn)”與“事實(shí)”不分的句子, 如:
Riding bicycles reduces air pollution.
如果沒有情態(tài)動詞,這個句子就是一個表示目前存在的狀態(tài)或者事實(shí),而不表示個人對騎自行車的評價(jià)。
其次是情態(tài)動詞的誤用,主要問題是中國學(xué)生在亮觀點(diǎn)時對“can”情有獨(dú)鐘,而英式的學(xué)風(fēng)歷來講究嚴(yán)謹(jǐn),像can 這樣語氣過于絕對的表達(dá)最好換成may/ will, 或者是語氣更委婉的might/would probably等, 同時還要搭配一定程度的副詞,如:
indulgence in computer games can lead to social violence especially of teenagers.上句中can不如might用起來更加客觀,因?yàn)閹缀趺總€小孩都玩游戲,但絕不是每個人都會犯罪。
另外一個容易誤用的詞是should,多表示根據(jù)社會風(fēng)俗習(xí)慣個人的責(zé)任,而在比較正式的議論文寫作中,多數(shù)句子是以客觀事物做主語的, 所以用should就有些不太恰當(dāng),如:
To tackle the problem of youth crimes related with computer games, advertisement enterprises should restrict the large-scale promotion.
一般我們會用另外一個更客觀性的短語be to do來代替, 或者是shall,但是這里的shall不是用于第一人稱后的將來時符號,而表示的是一種情態(tài)。
至于must, 因?yàn)檎Z氣實(shí)在強(qiáng)硬,所以一般在社會性的問題的論述上我們要慎用,建議多換成need/ shall/ be to do 或者是be expected to do形式。如:
To help students get better employment, universities must increase the skillful courses.
在托福寫作備考中這雖然是很小的一方面,但是如果因?yàn)樾⌒〉腻e誤丟掉托福寫作分?jǐn)?shù)就得不償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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