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ring的過去式是brought,過去分詞是brought。bring作動詞時意為“拿來;帶來;促使;引起;使某人處于某種情況或境地”,作名詞時意為人名。
1、bring
英:[br??];美:[br??]
v.帶…到某處;帶來;取來;提供;供給;導致;引起
第三人稱單數(shù):brings;
現(xiàn)在分詞:bringing;
過去式:brought;
過去分詞:brought
2用法 bring可以用作動詞
bring最基本的意思是“將人或物帶至講話人或聽話人所在之處”,是及物動詞,可接表示人、物或抽象事物的名詞或代詞作賓語,也可接雙賓語,其間接賓語可以由介詞to引出,但不能用for,用for時表示“為某人帶來…”。
bring可用作使役動詞,表示“促使,說服”,常跟反身代詞作賓語,也可跟形容詞、以動詞不定式的復合結(jié)構(gòu)或介詞短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。
bring作“引起”解時,可接以現(xiàn)在分詞、過去分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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